第十九章 乌尔斯城

一块五鞋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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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希帝国是维特斯大陆上的三大帝国之一,南邻死海,北至贾斯丁荒原,西起迪格斯大沼泽,东达瑞姆山脉,整个帝国算是富庶辽阔,由掌权者凯希家族统治,整片区域分布了上百个大小不一的部落。原本还算是势大声旺,不过最近几十年,倒是和东临的卡特帝国在柯林斯地区相互征伐,国力是渐渐的衰微下来。不过饿死的骆驼比马大,尤其是都城罗辉城内,依旧是繁华似锦、车水马龙。再由北通向罗辉城的路上,有一个必经之地——乌尔斯城。该城最早是乌尔斯族在此建城发展,凭借着庞大的牲畜和毛皮货品交易也算的上是北上的一座大城了,不过凯希部落统一到此时,也差不多杀光了原本的部族人,倒是这城市的名字流传了下来。此时,距离该城北部十多余里的道路上,有着一老一少正在路边歇息。

    那老者头发花白,坐在那佝偻着腰,却一口一口抽着管烟,年轻人倒是看起来精壮许多,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一点都坐不住,来回的摆弄着随手的东西,一会儿是拉拉弓箭,一会儿是擦拭着刀具。仔细一看,这一身行头正是猎户出身,随身的袋子中似乎还装着大的猎物。

    “爷爷,你说那荒原上真的有豹子吗?我还没见过呢,听说跑得比射出去的箭还要快呢,一般的猎人都射不中呢!”年轻人扭着头,冲着老者询问道。

    吸。。。呼。。。那老者吸了一大口烟才慢吞吞的吐出去,在那青年不耐烦的摇摆拉扯下,才不紧不慢的说:“你小子,那豹子哪是去一次就能见到的?再说,看到了,还不把你给吓缩回去了?”

    “你才缩回去呢!”那青年愤愤的抗议,“我要是看到猎豹,就非把它一箭射中,就像这样!”说着,便拿起弓箭来比划,拉开搭箭,便瞄着北来的路。

    渐渐地,那青年放下了弓箭,指着前面说:“爷爷,前面来了两个人。”

    待走得近一些,发现这两个人骨瘦嶙峋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的,浑身乌黑的样子,倒像是逃难的难民似的。可奇怪的是,两个人都手拿着武器,其中一人的剑看起来还算颇为锋利,这就与搭配不太相符了,倒像是落难的骑士或者士兵。

    这二人自然是我和大树,两个人一路上担惊受怕,挨饿受累,经过二十余天的辛苦路程,总算是找到了一条像样的路,便一路上走了过来。显然我们也是看到了这爷孙俩,自认为没什么危险,便主动上前打招呼。

    “你好,我们是从北边来的,请问去往罗辉城还有多远啊?”我客气的问那老者。

    “呵呵,”这老头抖了抖烟灰,笑了一声,“过路的客人,你这恐怕是第一次去罗辉城吧。”

    “对啊,对啊,您怎么知道的呢?”,我略感奇怪的问。

    “这条路呢,一直向南就能够到罗辉城没错,但是有多远嘛,至少还有上千里地呢。”

    这样的回答可把我和大树给打蒙了,怎么还有这么远啊?这里不就是凯希帝国了吗?那走过去岂不是还得几个月啊,就算是有道路了,可这路上的吃喝咋解决啊,要还是之前那样打猎取水,可就真的是风餐露宿了。

    一看我俩愣在那,那少年倒是笑起来了,“爷爷,你也没去过罗辉城,怎么就知道是那么远呢?”

    “哈哈,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都多,知道点地方也不足为奇啊,你小子竟然质疑我来了,小心回去揍你啊。”这老头伸手拿着烟管就一把敲过去,那少年甚是机灵,早就躲开了。这时,我才觉察到他们的猎户身份,便厚着脸皮再次询问有没有什么食物,那少年慷慨地答应,“还有半只黄羊,刚好烤了吃了。”

    热情好客的爷孙俩让我们感到异常的温暖,在最近这段时间里,接二连三的发生难以回首的事情,让彼此的身心都很疲惫,而在这陌生人面前,却丝毫没有隔阂,真是让我们俩回归到了正常的生活。

    饱餐之时,经过了解得知,这爷孙俩也是从北边打猎回来,算是独立生活,并无所属部落,故而他们都没有姓,老者叫做甲力,据说是老练的猎人的意思,少年还没有名字,只给叫做小豹子。这次打猎也收获不大,但主要是给年轻人历练一下。而这条路向南十多里地则是乌尔斯城,可以在那里补充下食物,买几匹马或者雇佣马车再去罗辉城就方便很多。

    修整一番之后,我俩百般感谢,准备把这值钱一点的铜剑送给这老者,但他们坚决不收,这再次感谢后,便继续踏上南下道路,向着乌尔斯城走去。

    终于,紧赶慢赶的在夜幕降临之时,城门关闭之前,赶到了乌尔斯城。

    进去之后走了一段路,我发现如果这也算是一个城的话,那么我家的那个小县城就算是都城了。虽然有一些心理准备,但是还是被这片大陆的建筑风格给震撼到了。走进城去,所有房子基本上都是用粗的木头给钉制在一起的,大多数没有开窗户,只有一扇门和烟囱;路上冷冷清清的,也许是晚上吧,只能看到一些穿着盔甲的士兵在巡逻,其他的人都躲在住的地方看不到;整个城市感觉乱糟糟的,各种牲畜的粪便满大街都是,都踩了好几脚了,没办法,谁让这里是未开化的大陆呢。

    总算,是找到了一家客栈。推门进去,悠扬的手琴声及动人的歌声传来,还混杂着喝醉酒说胡话的声音,看来还有不少人在这里聚着。我俩看了一会,便径直走到客栈的柜台边,问着客栈主人:

    “嘿,晚上住两个人要多少钱?”

    这老板吩咐好手上的工作给女招待,抬头笑道:“不好意思,房间都已经满了,如果二位不嫌弃的话,可以在大厅这里坐着休息一晚,只需要2个铜币即可。”

    我俩面面相觑,以前在部落里面根本就没有货币金钱这个概念,部落里面的食物和物品都是属于大家共同的,而逃出来之后自然是身无分文。老板似乎察觉到了我们的境地,依然笑着说:“没关系,我这里也是可以抵押的,无论什么都可以抵押,只要是值得上的都可以。”

    我俩看了看这把铜剑,还真值不少钱呢,不过这么锋利的防身武器就这样当出去了真是不舍得,而手上那块从骷髅战士头骨中取出的银石来历神秘,总觉得还有用处,权衡之下,便把从矿上拿来的钢刀抵押了。老板也算大度,算作我俩的房费,还多出不少酒钱来,够我们在这多住几天了。

    音乐,美酒,食物,外加一把舒适的椅子,真是把整个人都放松下来了。这里的食物还算不错,不仅有上好的羊肉,还有饼类等面食,混着羊奶一起入肚,真是幸福感爆膨,仿佛又重新回到了部落一般。不知不觉间,便脸带笑意的倒在地上呼呼大睡了,这一睡便到了第二天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