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亲手做的

鬼影冲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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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钱可以,但是要人的话,我就帮不了你。”

    紫禁娱乐中心,王思源悠然自得地点起了雪茄,和前两天的大发雷霆比起来,现在的王思源心情好多了。

    在王思源的面前,是一脸愤怒的公孙明。

    “钱我倒有的是,只是对燕京城不太熟悉,也不知道哪里可以请到高手。我一定要弄死那个小子。”公孙明拽紧了拳头,一想起办公室里发出来的那种令人遐想的声音,公孙明就恨不得把林枫给废了。

    刚刚回到燕京城,公孙明对这里还不太熟悉。

    人生地不熟的,有钱还不一定好办事儿。

    “如果你是想请高手去做掉他的话,我劝你还是放弃这个打算吧。”王思源抬头看了看公孙明:“我已经派人去杀过他两次了,一次我的人变成了残废,第二次我的人就直接被吓跑了。在燕京城,能用钱请到的高手,恐怕算不上高手。”

    王思源之所以拿林枫没有办法,就是因为林枫的实力太强大了。

    田鼠败在林枫手上就算了,黑蛇去了之后差点没能回来,花高价请的两个杀手,更是半路就被吓回来。

    林枫说不怕他,这一点貌似是正确的,因为林枫确实是有那个本钱。

    “先不说杀不杀得了他,光是我的人不能出面对付他这一点就够了。”王思源吐了个大大的烟圈,说道:“更何况,我允许你杀他了?”

    这个时候如果林枫死了,王梦蓝铁定是要伤心死。

    王思源可以恨林枫,可以想方设法地去弄死林枫,但是他不能看到自己的妹妹伤心。

    因为王梦蓝是他唯一的妹妹。

    “那怎么办,不能动他不能杀他,那我们不是没辙了?”公孙明一脸不甘心,本以为可以水到渠成地去挽回王梦蓝,结果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而且这个程咬金还已经抵达了本垒。

    王思源微微眯起了眼睛:“公孙明,如果你就只有这点头脑的话,我劝你还是赶紧滚回国外去,因为这样子的你,根本没资格去当林枫的对手,同样的,你根本没有资格去追求我妹妹。”

    如果杀人就能解决一切,王思源绝对不会看公孙明一眼,更不会放下以前的芥蒂,和公孙明达成合作意向了。

    公孙明一愣,有点搞不明白王思源是什么意思。

    王思源叹息了一声,颇为失望地说道:“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原谅你,为什么会和你合作?我是看上你的钱了,还是看上你的权了?我看上的,就是因为你和我妹妹谈了几年恋爱,你们有那么深的感情基础,难道还敌不过一个刚刚从燕京城冒出头的林枫?”

    只要把王梦蓝追到手,让王梦蓝对林枫失去感觉,到时候他们想怎么弄林枫就怎么弄林枫。

    王思源会放下芥蒂和公孙明合作,甚至是在王梦蓝面前维护公孙明,不就是为了公孙明能够讨回王梦蓝的芳心么?

    “所以我认为,与其想办法去杀了林枫,不如想办法从他的手中把我妹妹夺回来。都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从他手中把我妹妹抢回来,恐怕是比杀了他还难受,你说呢?”王思源勾起了嘴角,在他的眼中,还藏着一抹不易察觉的阴险。

    公孙明显然没注意到一点,听了王思源的话,顿时就对王思源竖起了大拇指:“果然还是你厉害,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杀不了林枫,那就把王梦蓝抢回来。

    就如同王思源说的那样,他和王梦蓝之间有那么深的感情基础,都说前女友是最容易泡到手的,公孙明还怕把王梦蓝追不回来么?

    看着公孙明走出包间,王思源的眼神随即变得阴冷了起来。

    轻轻一拍手,福伯就从背后隐秘的暗阁里走了出来。

    “少爷,已经调查清楚了,他在国外确实是离了婚,不过他的产业已经急剧缩水,在国外根本呆不下去,这才回到国内来的。”

    福伯的手中,是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

    上面记载了这几天公孙明在国外的发家史,更多的,则是公孙明的现状。

    公孙明确实是个人才,去国外之后,很快就傍上了一个富豪的女儿。

    通过那富豪的女儿,公孙明很快就获得了极大的财力支持,让他的精明头脑在商业上体现了出来。

    不过那富豪的女儿确实是有点不怎么样,公孙明发家之后,就想起了自己的初恋女友,为此公孙明不惜主动提出离婚,甚至是搭上了自己百分之七十的身家。

    “这么说来,这小子还是真心喜欢我妹妹了?”王思源皱起了眉头,这份调查报告非常详细,但王思源总感觉有点不对劲儿。

    公孙明回国之后不先去找王梦蓝,而是直接来找他。

    这其中,一定是有什么隐情。至于究竟是什么,王思源一时半会儿又想不太清楚。

    “我回继续调查他的,不过他没有什么复杂的身份,也没有什么案底,就算是有什么目的,应该也不会构成太大的威胁。”

    “嗯,你先去调查吧,我先看看他到底有没有本事。”

    王思源舔了舔舌头,嘴角微微勾起了一抹邪魅的笑容。

    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

    “来,蓝宝宝,尝尝我亲手烧的甲鱼,连燕京城最牛叉的厨师都说我做的甲鱼非常美味呢。”

    王梦蓝的办公室里,林枫端着一盆新鲜的红煨甲鱼裙边走了进来。

    得知王梦蓝喜欢吃甲鱼,林枫特意去燕京城最豪华的饭店里预定了一份。

    这才不是他亲手做的,林枫的品尝能力很高,但是做饭能力,着实是一般般。烧几个家常小菜还没问题,但上档次的菜,林枫就弄不出来了。

    王梦蓝翻了个白眼:“都说别叫我蓝宝宝了,听起来真的很肉麻哎!”

    都给林枫说了好几次了,可林枫就是改不掉这个坏习惯。更奇怪的是,被林枫叫了几天之后,王梦蓝好像感觉没有那么肉麻了,之前林枫敢这么叫她,她说啥也要让林枫尝尝苦头。

    如今不知道是不是放弃了,王梦蓝仅仅是嘴上这么一说,并没有要收拾林枫的意思。

    “嘿嘿,肉麻么,我怎么觉得不肉麻,反而觉得很亲切呢?”林枫搓了搓手,他当然知道王梦蓝是渐渐接受这个称呼了。

    对此林枫心里很得意,连曹哥这个燕京城小有名气的人物都拿捏不下来的王梦蓝,此时不也乖乖地坐在他的面前么。

    情圣这个称呼,看样子真的可以从凯萨恩身上摘下来,戴在他的脑袋上了。

    “唔,真好吃。”王梦蓝尝了一口新鲜的裙边,顿时赞不绝口:“真是你亲手做的?”

    “那是当然,为了烧这道菜,我可是跑了好几个菜市场才买到这么新鲜的甲鱼,光是烧菜就用了一个多小时,你看我这么辛苦,你是不是亲我一下?”

    林枫厚颜无耻地探过脑袋,结果王梦蓝夹起一块裙边就挡在了林枫的嘴上。

    “哎呀,好香好甜,啧啧,蓝宝宝吃过的筷子都是甜的。”林枫一口将裙边含在了嘴里,一边还做出了让人作呕的举动来。

    王梦蓝差点没被气死,林枫不正经的时候,真的是让人恨不得把他的脑袋割下来当球踢。

    “好啦,不逗蓝宝宝了,快吃吧,可不要浪费了我一番心意……”

    砰!

    林枫的话还没说完,办公室的门就被重重地推开。

    公孙明大气喘喘地站在办公室门口,手里拎着一个精美的饭盒,这家伙居然也给王梦蓝送饭来了!

    “你来这里干什么,请你出去,这是我的办公室。”王梦蓝的大好心情一下子就被破坏了,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公孙明,王梦蓝心里就非常生气。

    公孙明大口大口地喘息了几下,这才说道:“梦蓝你别生气,快看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还记得读书的时候,我们最喜欢吃的鲶鱼么,我可是专门去燕京城郊外钓了半天,这才钓到了两条亲手做出来,你快尝尝。”

    公孙明打开了精美的饭盒,从里面端出来了一个盘子,盘子里,盛放着两条色香味俱全的鲶鱼。

    王梦蓝的眼光微微闪烁,思绪仿佛一下子就回到了几年前。当时公孙明没钱,可还是知道讨王梦蓝开心,两人没事儿就跑到郊外的小河里去抓鲶鱼。

    不好,这家伙是在打感情牌!

    林枫的眼神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不过仔细一看拿到鲶鱼,林枫就笑了:“喂,我说蓝宝宝他前任,这鱼真是你去郊外抓的,而且是自己亲手做的?”

    “废话,难不成还是你做的?”公孙明怒了,好似被人怀疑他的真心,公孙明恨不得把林枫的脑袋都给削下来。

    林枫的嘴角翘得更高了:“是么,蓝宝宝他前任,不得不说你真的很笨,如果这鱼是你亲手抓的,亲手做的,那你这盘子上怎么还印有海天大酒店的商标呢,你叫外卖都不知道换个盘子啊?”

    “啊?”

    王梦蓝刚刚还勾起了思绪,再一看盘子上海天酒店的商标,顿时气得把眼前的盘子都给掀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