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三六章 蚕丝软甲

秋天里的老玉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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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二三六章蚕丝软甲

    本来,赵光普和赵卫方的斗法,凤如山是不想掺乎的。

    郑志祥的大作《流官弊考》一书,凤如山已经研读了两三遍,对其中的观点,这个,怎么说呢,五五开吧,至于赵光普的变法,对吴越国是利是弊,更是很难说得清楚。

    一种制度,或者说,一种理念,落到实处和在纸上写写,当然不是一码事,对管理如吴越国一般巨大的凡人国家,凤如山,没经验。

    凡人和修士,不仅仅是能不能修炼这么一个差别,更主要的是两者心中信仰的,不一样。而评价一个制度的好坏,最有发言权的,不是高高在上的达官贵人,更不是象牙塔里红袖添香的清谈之士,或者所谓的砖家叫兽,而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可惜,老百姓只在事后才有发言权,而且,他们事后的发言,也永远没有人,在乎。

    关键是,凤如山三种人都不是。

    但是,现在是叶索主动找上门来,他一时之间,也找不到不配合,或者拒绝,郑志祥的理由。

    “哈哈,凤爵爷真是一针见血,叶天士,就是瓜田里的一个歪头葫芦,……。”

    赵光普变法的根本目的,就是打击豪门世家的势力,加强中央的权力,而叶家是吴越国望族,按道理说也应该是打压对象,但凡事都是有例外的,赵光普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有打有拉、分化瓦解、统一战线这等最基本的策略,赵光普麾下,有的是人才,肯定玩得溜熟。

    而叶天士,就是被拉过去的人物之一,当然,也是赵光普一方,最欲除之而后快的人物,之一。

    投敌、变节之人,历来比正大光明的对手更可恶,杀伤力也更大,虽然,赵光普,还不能算作是,敌人,叶天士和栗凌,不完全一样。

    但变法,从来不是请客吃饭,而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从来没有不经流血而成功的变法,流血,是不可避免的,区别,只在流血的多少和流血的方式罢了。

    至少,郑志祥不介意叶天士,或者说叶家,以自己的鲜血作为变法的,祭品,或者说,挽歌。

    葫芦,并不差,至少不必西瓜更差,但一颗长在瓜地里的葫芦,就有点不合时宜,或者说,坏了,规矩。

    “……,这件天蚕银丝软甲,是吴越国著名的护身之宝,公爷赠给凤爵爷,……。”

    郑志祥拿出一个不大的盒子放在桌子上。

    天蚕银丝软甲,号称吴越国七大软甲之一,不仅防御力惊人,据说能抵挡神玄武士的一击,更是能自动激发武士的罡气,借助罡气防御同阶对手的攻击,相当于自动激发的法衣,可以说是吴越国所有武士都耳熟能详的宝物。

    皮老六不是白痴,而是严酷的环境下存活至今的刺客,让凤如山当鱼饵,危险,肯定是要冒一点的,而凤如山浑浑噩噩的,丝毫没有表现出强烈的,上进心,让凤如山甘心情愿的冒险,赵卫方也不得不拿出点好东西,天蚕银丝软甲只是其中最打眼的,赵卫方,诚意十足。

    “郑城主,叶天士此人,对赵光普的变法本身,之前是个什么态度,城主能不能推荐两本叶天士早期的代表作,我随便看看。”

    “不知道武文舒对叶天士熟不熟,可惜,他一个小小的学生,估计也和叶天士没有真正的接触。”

    凤如山也不喜欢叛徒,但纯粹出于见风使舵,或者说,个人利益考虑的叛变,和基于自己理念、信仰的不同而分道扬镳,凤如山认为,那不是一码事。

    即使叶索没有让皮老六找自己的麻烦,凤如山相信,赵光普、郑志祥们也会对叶天士有所动作,他阻止不了郑志祥一方对叶天士的杀意,也不想阻止,但是,如果叶天士在他的眼中没有取死之道,凤如山却可以、也必须让自己置身事外,至少,不能做帮凶。

    叶天士该不该死,凤如山宁愿找武文舒了解一下,也不愿只听郑志祥的一面之词。

    天蚕银丝软甲虽好,凤如山却并不愿意随便接受,不仅仅是因为根据慕容雪菲的感觉,大周帝国凡人的战甲,和修士的战甲完全是两码事,对他们用处有限,而是他必须了解一下叶天士这个人。

    当然,所谓的天蚕银丝软甲,他也不是特别在乎。

    一件武士战甲而已,有它不多,没它不少,除了枪林弹雨的战场,能发挥作用的场合,有限的很。

    根据慕容雪菲的研究,武士的战甲,主要靠材料的坚韧、厚重来抵御攻击,核心是炼制战甲的工艺,基础是战甲本身的防御力,而修士战甲主要依靠战甲上的阵法,以充分、高效的利用修士的法力,核心是阵法,基础还是修士的法力,两者根本就是两个思路。

    关键是,凤如山,有自己的是非标准,他讨厌做棋子,尤其厌恶做不明*真相的棋子,至少他不认为赵卫方有资格把自己当作,纯粹的棋子,。

    “呵呵,叶天士是当代著名诗人,他的诗集,在大街上遍地都是,凤爵爷随便就能找到,至于其他的方面吗,我就很少听到叶天士谈论有关之事,……。”

    “凤如山以为他是谁!黑月大神吗?天蚕银丝软甲也入不得他的法眼!送礼,果然是一门大学问啊。”

    天蚕银丝软甲乃是由苍梧天蚕丝和几十种珍惜的材料编制而成,要知道苍梧天蚕乃是极为罕见的上古异种,其所吐的蚕丝不但水火不侵,更是坚韧无比,穿起来冬暖夏凉,舒服无比,而且还能隔绝天地间大多数的污秽之物,可以说是最为珍贵不过,可惜苍梧天蚕已经灭绝了,大周帝国现存的天蚕丝软甲,最多不超过十件,吴越国更是只此一件,别无分号,根本是无价之宝。

    在郑志祥计划中,叶天士不过是个第一个葫芦而已,后面大大小小的葫芦,才是真正的价值所在,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费了不少的口舌,帮凤如山向赵卫方求来了这件天蚕银丝软甲。

    其实,这件天蚕银丝软甲,是郑志祥为慕容雪菲要来的,女武士,对软甲比男武士,更偏爱一些,对凤如山,郑志祥实在不知道凤如山喜欢什么。

    可惜,凤如山的反应,让郑志祥有点失望。

    而叶天士是文坛大家,和郑志祥颇为熟悉,但叶天士的政论,或者说,政治主张,郑志祥却说不出个所以然,因为没有人知道叶天士有什么政论。

    叶天士是清流的领袖,而所谓的清流,在很多人看来,就是骂娘,在清流们眼中,无论什么已有的政策,都是垃圾,都是应该废除的,但你要他们提出自己建设性的意见来,对不起,没有,那不是清流们该干的事。

    当然,也许是叶天士本来就不愿意公开讲出来。

    ……

    “贺双,你把这个盒子收起来。嘿嘿,天蚕银丝软甲,赵卫方倒是大方,恐怕有可能的话,他不仅是想摘掉叶天士这个歪葫芦,还想把擎天城这片瓜地顺手清理一下吧。”

    重新感觉到久违的疲倦,凤如山有些茫然。

    凤如山最终没有应允郑志祥尽快去钓皮老六,但也没有直接拒绝,答应明天晚上之前给他消息,而天蚕银丝软甲,郑志祥既然带来了,也就暂时先寄存在春雨小筑。

    他可以拒绝郑志祥,但皮老六,不是他拒绝的了的。

    再说,从叶天士的诗文里看出他的志趣和品行,说实话,这对凤如山的要求,也太高了点。

    这不是他的强项。

    “啊!老爷,这个,奴婢万万不敢,天蚕银丝软甲,最好还是老爷自己收起来,保险点。”

    贺双有些不解的看了一眼凤如山手上的戒指。

    天蚕银丝软甲的名头,贺双也听说过,那可是传说中的无价之宝,万一出了点差错,杀了自己也赔不起,最好还是由凤如山收进储物戒指,事实上,贺双很奇怪凤如山为什么不立即穿上软甲。

    叶索,不是找了刺客吗。

    “呵呵,没事。你把它放在书房里就行了。嗯,贺双,你以前听说过叶天士这个人吗?”

    天蚕银丝软甲也没有灵气,收进储物戒指,需要动点小小的手脚,凤如山懒得麻烦。

    “没有。叶天士这种人,不会到落雁楼那种地方去的。”

    “难道老爷觉得我以前就认识叶天士?”

    贺双神色微微一变,轻轻的摇了摇头。

    凤如山口中的以前,自然不是指她在小山村的日子。

    “哦,你觉得叶天士是哪种人?”

    平时,凤如山很少和贺双闲聊,他没时间,也没心情,更没有这个习惯,今天,他这不是累了吗。

    拒绝郑志祥的请求,是一件很累人的差事,特别是,叶天士,说到底,是一个叛徒,而叶索,是主动挑衅在先,郑志祥,根据他的设想,和大周帝国通行的做法,并不是非要了叶天士的小命,甚至未必需要伤及叶家的经济利益,他只需要结束叶天士的,仕途。

    当然,叶天士仕途的结束必然给叶家带来深远的影响,这个,考验的是叶家的底蕴,就不是郑志祥所考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