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零九章 最正确的做法

迷路行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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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瘾的害处真的是很大,有些家长们为了戒除自己孩子心里面的网瘾,为了拯救自己的孩子,他们会因此走向极端,这些人已经改变他们的某些人生观念,让他们脑海里面的想法,和正常人完全的两样,就像是那些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患者一样。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征,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人质会对劫持者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他们的生死操控在劫持者手里,劫持者让他们活下来,他们便不胜感激。

    他们与劫持者共命运,把劫持者的前途当成自己的前途,把劫持者的安危视为自己的安危。于是,他们采取了“我们反对他们”的态度,把解救者当成了敌人。

    1973年8月23日,两名有前科的罪犯jane日kolsson与clarkolofsson,在意图抢劫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内最大的一家银行失败后,挟持了四位银行职员,在警方与歹徒僵持了130个小时之后,因歹徒放弃而结束。

    然而这起事件发生后几个月,这四名遭受挟持的银行职员,仍然对绑架他们的人显露出怜悯的情感,他们拒绝在法院指控这些绑匪。甚至还为他们筹措法律辩护的资金,他们都表明并不痛恨歹徒,并表达他们对歹徒非但没有伤害他们却对他们照顾的感激。并对警察采取敌对态度。

    更甚者,人质中一名女职员ch日stian竟然还爱上劫匪olofsson,并与他在服刑期间订婚。

    这两名抢匪劫持人质达六天之久,在这期间他们威胁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时也表现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料的心理错综转变下,这四名人质抗拒政府最终营救他们的努力。

    这件事激发了社会科学家,他们想要了解在掳人者与遭挟持者之间的这份感情结合。到底是发生在这起斯德哥尔摩银行抢案的一宗特例,还是这种情感结合代表了一种普遍的心理反应。

    而后来的研究显示,这起研究学者称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事件。令人惊讶的普遍。

    研究者发现到这种症候群的例子见诸于各种不同的经验中,从集中营的囚犯、战俘、受--虐--妇女与乱--伦的受害者,都可能发生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体验。

    专家深入研究:人性能承受的恐惧有一条脆弱的底线。当人遇上了一个凶狂的杀手,杀手不讲理。随时要取他的命。人质就会把生命权渐渐付托给这个凶徒。

    时间拖久了,人质吃一口饭、喝一口水,每一呼吸,他自己都会觉得是恐怖分子对他的宽忍和慈悲。

    对於绑架自己的暴徒,他的恐惧,会先转化为对他的感激,然后变为一种崇拜,最后人质也下意识地以为凶徒的安全。就是自己的安全。

    这种屈服于暴虐的弱点,就叫“斯德哥尔摩精神症候群”。

    关于进化心理学的解释。心理分析学的看法,新生婴儿会与最靠近的有力成人形成一种情绪依附,以最大化周边成人让他至少能生存(或成为理想父母)的可能,此综合征可能是由此发展而来。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角色认同防卫机制的重要范例。

    人是可以被驯养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据心理学者的研究,情感上会依赖他人且容易受感动的人,若遇到类似的状况,很容易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综合征,通常有下列几项特征:

    第一,是要你切实感觉到你的生命受到威胁。让你感觉到,但是至于是不是要发生,却不一定,然后相信这个施暴的人随时会这么做,是绝不犹豫的。

    第二,如果你满足施暴者的要求,他一定会给你施以小恩小惠,这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产生最为关键的条件,如在你感到绝望的情况下给你水喝。

    第三,只给你他所控制和筛选过的信息和思想,其它任何信息都不让你得到,完全杜绝了你得到外界信息和思想的可能性。

    第四,让你感到无路可逃。

    只要满足了这四个条件,人们就会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在央--视《新--闻--调查》播出的《网瘾之戒》节目中,家长们那时候的表现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第一条在这里的表现是:当家长把孩子送到网戒中心时,他们的孩子在这里虽然没有受到生命的威胁,但孩子长期上网的行为方式让家长感到十分痛苦。

    这使他们感到,如果不把孩子送到这里,他们孩子的人生就会一片黑暗,而且他们的家庭也全无希望可言。在这种情况下,家长们就会时时感到来自于网络的威胁。

    第二条在这里的表现是:在杨主任的“治疗”后,孩子行为的改变使家长们看到了某种希望。

    第三条在这里的表现是:家长们看到的情景是那些所谓的网瘾治疗机构愿意让他们看的,家长们了解的事情是那些所谓的网瘾治疗机构想让他们了解的。

    但是,那些所谓的网瘾治疗机构并没有让家长们充分地知道这种行为治疗的后果和危害,以及这种行为治疗实施者应有的资质。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家长们的信息已被人为地筛减掉了。

    第四条在这里的表现是:只有这里可以救他们的孩子,离开这里一切就全完了。

    因为以上四个条件在一些网戒中心都具备。所以“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也就在家长群体里不断地泛滥着。也就出现了别人伤害了自己的孩子,家长们却异口同声地不断为施暴者叫好这种不可思议的情况!

    其实要想改变这点并不难,那就是要让家长们从这四个条件中走出来。看到更多的内容。

    首先就是要让家长看到孩子喜欢上网,不是孩子的问题,而是时代的趋势,所以孩子喜欢上网不是这个家庭的完结点,也不是孩子人生的毁灭点。

    在这个问题上,家长们需要的既不是给孩子扣上网瘾的帽子,也无需对网瘾这几个字产生恐惧。而是对自己进行网络知识及运用的扫盲!

    关于第二条,应该帮家长看到,在那些所谓的网瘾治疗机构的“治疗”下孩子们所产生的行为改变。不是一个真实的成长,而是一种高压下的欺骗。

    此外,家长们还应该多注意一下那些冲这些那些所谓的网瘾治疗机构里面治疗好了的孩子们的现状,要是家长们注意这一点的吧。他们会发现其实在这个网戒中心。有的孩子已是七进七出。

    仅从这一点上来看,那些所谓的网瘾治疗机构的所谓治疗就是失败的,因为这个孩子的网瘾没有被戒断,而家长送孩子进网戒中心的心瘾却产生了。

    当家长明白这其中的真实时,第二条的治疗效果的神话也就随之破灭了。

    关于第三条,应该帮助家长认识到,在把孩子送到这样的网瘾治疗机构之前,他们可以通过一些渠道——比如网络或向其他专业人士咨询。对这种治疗有大致了解,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而不是把孩子送到网戒中心之前与之后,对这种电刺激治疗全无了解,一切都听这里工作人员的安排。

    要知道在实施电刺激类厌恶疗法时,对实施者是有严格规定的:首先要求实施者具有行为治疗的心理治疗师资格证,光有精神卫生执业医师证是不够的;

    其次还要求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心理咨询和治疗的培训。

    这些要求在北平、明珠等大城市早已明文规定,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被治疗者的权益,也是对精神卫生领域医护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进一步规范。

    此外,即使可以向患者实施这一治疗,也还是有许多基本注意事项是要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必须了解的:

    一、厌恶疗法会给患者带来很不愉快的,甚至是痛苦的体验,因此,应当是心理咨询与治疗中不得已而采取的最后一种选择,不宜多用。

    二、使用之前,要向患者解释清楚,并且征得他的同意,以取得他的密切配合。

    三、进行厌恶治疗时,注意帮助患者建立辨别性条件反应,也就是要对不良行为进行负强化,对良性行为进行正强化,必要时配合进行正性强化刺激。

    在实施中还要进行以下这几个步骤:

    一、在允许使用计划前,测试参加计划人员的能力。

    二、在使用计划前,让每个实施程序者体验电击的滋味。

    三、设立专门人员负责安排轮班和上课。

    四、需要保存每个轮班或上课时由主管人员和基础治疗人员分别确认的记录。

    只有当家长了解清楚电刺激治疗的每个要求、每个步骤时,才能由家长来决定是否还要对自己的孩子进行这样的治疗。

    只要家长有这个警觉性,从这四点着手,他们就可以很快看清事情的本质到底是什么,一旦出现实施者违反规定使用或者滥用电刺激时,家长就可以制止或者质疑对方,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孩子,也就不会出现那种别人伤害我的孩子、我却为其叫好的古怪场面了。

    当我们家长不断地用“如果你不听话,我就把你送人”恐吓孩子时,或是如果孩子没有达到家长的期望、没有让家长满意,家长就会喝斥与打骂孩子时,就会让孩子感觉到紧张、焦虑、恐惧、被抛弃感;

    如果孩子满足了家长的期待,孩子就能得到奖励;只让孩子按照自己的思维模式去思考——那我们就已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制造者。

    可以说。这种症候群在我们的身边并不少见,只有家长们心里面有了一个清楚的意识,才能够比避免自己成为又一个“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制造者和患者。才能够最终还家庭一个安宁。

    如果你不愿意自己的孩子是这种症候群的受害者,不愿意自己的家庭温暖因此流逝,也就请家长朋友们自己从以上四点着手,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平时在教育孩子时的言行,切不可为达到自己想要的所谓效果而不择手段!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网瘾这个词语仅仅是书面上的词语,它并没有被真正的列入医学记录上面。

    网瘾一说最早源于米国医生戈登伯格。跟大多医学术语一样。“网瘾”是一个舶来品。不同的是,它一开始就是一个玩笑。

    1995年,米国精神科医生伊万?戈登伯格(ivangoldberg)恶搞权威的《精神疾病诊断手册(dsm-iv)》。模仿它对于赌博成瘾症的描述,编造了“网络成瘾症(interaddictiondisorder,iad)”这个词。

    没想到歪打正着,这个词受到同行的喜爱。很快在媒体上流行起来。而且没有讽刺的含义。

    “网瘾”的创造者以及他的很多同行仍然把网瘾视作一个玩笑。

    始作俑者戈登伯格医生认为,网瘾并不是一种真正的瘾,过度强调它会导致任何习惯都可以称为病症,比如有人泡电话,有人沉迷于高尔夫运动,是不是都分别要开设专科来治疗呢?

    另外有人认为,就算有电话瘾和高尔夫瘾存在,网瘾也不成立。因为网络不是一个物品,而是一个生活的环境。你不能说一个热爱自家小区的人。患上了恋家症。

    在中国倒真有一个词叫“思乡病”,只不过它是一种文学上的比喻,医院里并没有专门的诊室。

    很多戒网瘾设施都宣称“网瘾”在国外是非常严重的疾病,但是,2007年,米国医药协会拒绝了美国精神病协会将“网瘾”纳入《精神疾病诊断手册》的建议。

    同时,就国外而言,并没有任何一个医疗机构宣称“网瘾”是一种疾病或是不良症状。

    实事求是地说,网络的确为一些心理疾病大开方便之门。

    比如有---性---成瘾的人,可以整天泡在网上看黄片;对购物狂来说,网上逛商店省时省力;一个拖延症患者,会发现网络上的各种信息让他欲罢不能;更不用说一个游戏狂或者一个赌徒了,但是,你要治疗的是这些习惯和疾病本身,而不是让他们戒掉网络。

    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是,你到“百---度知道”去问:“我得了暴食症怎么办?”有网友回答说:“到医院去把胃切掉吧。”这是你想要的答案吗?!很明显,显然不是。

    不过,令人奇怪的是,中国媒体和医学界很快就引进了“网瘾”一词,更加令人感到惊奇的是,你从中文资料中,几乎看不出它存在争议,更看不到争议的另一面。

    你会认为,网瘾作为一种新的疾病,已经向人类的未来宣战,全世界最杰出的医疗专家,都勇敢地投入了这场战斗,正忙得不可开交。

    也是因此,很多支持网瘾治疗的医生,都在争取自己国家的官方认定。

    在中国医疗机构的宣传资料中,网瘾被描绘成了洪水猛兽,各种心理疾病、精神疾病的症状,比如情绪低落、思维迟缓、头昏眼花、双手颤抖、疲乏无力、食饮不振、想要自杀甚至危害他人,统统都可以写进来。

    有些‘有心人士’,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地说,网瘾让人性退化,变成兽性。

    很多家长不懂得和孩子沟通,也不明白网络是什么东西,只知道孩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听到这种“权威专家”的威胁,自然认为幸遇救命恩人,花多少钱都愿意把孩子交给他去治疗所谓的‘网瘾’。

    这是一种严重的自我欺骗。社会不承认自己的教育方案的失败,家长不承认自己的教育方式的不当。

    当“网瘾”这个词出现的时候,家长、学校、社会一致地将责任推给了一个无法负担任何责任的环境。人们宁可沉浸在自欺欺人的梦里,却不敢去直面自己的失败。而这种自欺欺人的受害者便是无辜的孩子们。

    电击等直接威胁儿童生理心理健康的手段被他们认为理所当然,很多孩子在这种迫害下选择了放弃自尊。

    对网络的依赖,这是历史前进的大势所趋,而网络游戏,则是在现下的一种廉价的娱乐方式。社会需要的不是“网瘾治疗”这种物理上和精神上的双重迫害。而是应该进行引导。

    好的家长应该学会如何引导自己孩子接触网络,加深亲子间的交流。而不是将他们交给所谓的网瘾设施。这种做法,除了增加亲子间的隔阂之外,没有任何好处。

    那些宣扬“网瘾”的专家,他们要靠它来获取声望和资源,治疗机构要靠它来挣钞票。他们多么希望,所有的网民都认为自己有病,都成为他们的客户。

    如此一来,,到中国来就开大了。

    很幽默的是,我还看见中国的专家一本正经地介绍戈登伯格的创见,把他当作网瘾治疗的开山鼻祖。

    也是因此,很多人就把所谓的网瘾当成了自编自导的电影,根本不承认网瘾这个词语的存在。

    综上所诉,面对着网瘾,我们的家长们要正确的看待,就算是您的孩子真的出现了网瘾,最好的办法还是用亲情去化解,这样才是最正确,最安全的办法。(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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