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酒会豪夺

李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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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商业酒会很热闹,很盛大,人很多,而且来头都不小,有不少上市公司的老板、CEO,有以房产商为代表的民营企业家,有跨国公司的高管(通常是海归),有外国使领馆人员,有高干子弟、艺术家,有拥有话语权的文化精英,还有一些演艺界歌唱界明星和广告界人士,等等。

    白陌凌无疑是这场商业酒会的明星,很多人都来跟他打招呼,想套近乎:

    “白总,好久不见,您还是这么帅啊,不,是越来越帅了!您还记得我吗?”

    “白总,您的女朋友好漂亮啊,您真是有眼光。”

    “白总,上次我给您发过去的那份商业策划书有没有看?我可是一直在等着您的消息啊。”

    “白总,有重要生意想跟您谈,绝对是赚大钱的买卖,我们到那边去谈吧。”

    “白总,您身边的这位小姐我看着好生面熟哦,对,好像是很像一个人,叫……叫……”最后这句话,说的人还未说完,就被白陌凌慌忙打断了:

    “非总,您不是说有要紧的合作项目找我谈吗?我们去聊聊项目吧,去那边。”

    说完,白陌凌就带着那位商人非总走了,留下林姗窈一个人在原地。

    她不会觉得失落,她正好,没有白陌凌在身边,她会自在很多。

    这场商业酒会上有很多吃的,糕点饮料、西餐中餐、海鲜烤肉、水果沙拉等,琳琅满目,美味丰盛,应有尽有。

    “额,正好我饿了,去吃点东西吧。”林姗窈摸摸自己扁平的肚子,踮着又细又高的高跟鞋小心翼翼地走到食品区,从餐具搁置地拿起一个白色的盘子,就走向糕点区去夹蛋糕。

    夹了一盘子各式各样的漂亮美味蛋糕,林姗窈心情大好,端着那一盘子蛋糕就往用餐区走去,那里有很多漂亮干净的餐桌,她想坐在那里美美地大吃一顿,反正她也没什么其他事,她在这里也不认识什么人,当然,她在吃的时候一定会秀气地注意形象的。希望白陌凌谈生意谈久一点,谈得越久越好,最好谈到这次商业酒会结束的时候。

    “啊!”为什么明明看着只有数步之遥的用餐区那么难走到呢?原来是被人绊住了脚!林姗窈真不知道,她在满心欢喜地往用餐区走去时,半路居然会突然横出一只穿高跟鞋的脚来,她很不幸地没看到,很不幸地被绊到,然后很不幸地连人带盘往地上摔去……

    这分明是一场有预谋的绊倒!又是哪个名媛情敌在施展她的报复术?

    林姗窈没时间追究这么多了,她现在想的是:如果这样狼狈地摔下去,她自己糗倒是没什么关系,就怕折了白陌凌那尊贵如钻石的颜面。这地方媒体记者很多。

    “所以不能摔啊!老天爷爷啊!上帝公公啊!玛丽莲梦露阿姨啊!快来拯救拯救我吧!”林姗窈闭着眼睛忍不住在心里呼救。

    没想到她的呼救显灵了,她没有摔在地上,她的身体,包括她装着蛋糕的那个盘子,都被人稳稳地接住了。

    她睁开眼睛,就看到自己倒在一个人的怀抱里,那个人一只手抱着她,另一只手接着她那个装满蛋糕的盘子。感觉真像杂技师一样,技术太好了。

    林姗窈闻到了一股特别的草木清香,有点淡有点甜有点灿烂,好像阳光留在草木上的味道,熟悉的味道,她抬头看着抱住自己的那个人,英俊无比的面容,时尚的红棕色头发,温暖热烈的气息,笑起来十分邪气而明媚。

    “小司?”林姗窈惊喜不已,又不敢确定。她真怕是一场梦,自己一眨眼,缪司就会消失不见。

    “是我!不是蜡像!”缪司笃定地回答,笑得春暖花开。这笑,让林姗窈的整颗心都亮堂了起来。

    “小司,真的是你!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林姗窈欣喜若狂。

    “哈哈,你别忘了,我也是上流社会的公民呀,所以这种所谓上流社会的商业酒会之类,多多少少,我也免不了俗地要参加的。虽然说我不喜欢,但我爸要我来,说可以认识很多精英人士,可以长见识学东西。我本着孝道,也是父命难违的。呵呵。”缪司笑着说道。他今天西装领带的,皮鞋锃亮,确实穿得很正式。

    “呵呵,那我应该感谢你爸爸咯,感谢他让你来参加这个酒会,要不然我就见不到你了,也没人拯救我了。”林姗窈娇俏地笑道。

    “那是!我还没说你呢,你这个笨女人,被别人戏弄了都不知道!你先看着吧,看我怎么为你讨回公道!”缪司说着,放开林姗窈,放下那盘蛋糕,然后从糕点区里随手托起一个很大的类似于生日蛋糕似的奶油蛋糕,一手去轻拍刚刚绊倒林姗窈急于想逃的那个名媛,待名媛回头之际,他把那个奶油蛋糕扑上了她的脸。

    狠!准!快!

    “啊!”一身名牌、光鲜靓丽的名媛立马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慌乱地用手去摸自己的脸,但结果只是让奶油蛋糕在她脸上糊得更加形象立体了,活像杂技团里的小丑,滑稽得不得了。

    眼看围观的人涌了上来,周围笑声和喧嚣声都有,缪司对林姗窈说“我们快跑!”,便牵着她的手飞快地跑了起来。

    这一段奔跑的旅程,是林姗窈的幸福时光,那么高的高跟鞋,原本走路都费劲,但在这一刻,被自己心爱之人牵手奔跑的这一刻,林姗窈觉得自己脚下生风,如同刑具的高跟鞋成了幸运的水晶鞋,轻盈灵便,闪闪发光,长着翅膀,带她奔赴美妙的幸福之旅。

    但是幸福之旅如此短暂,即使是从偏门跑出的,林姗窈和缪司还是被一位狡猾精明的记者截堵住了去路,他用照相机一顿狂拍,然后看着他们俩说:

    “你们俩是打算私奔吗?缪大少爷你可真是爱情的勇士啊,居然有胆量去抢白总的女人!但是白总的女人可不是那么好抢的,你有没有想过严重后果呀?白总可是心狠手辣之人!”

    林姗窈突然呆住了!后果?严重后果?她又想起了在慕思城缪司遭遇的车祸!天啊,她为什么每次看到缪司就变得不理智了?她应该想到的,白陌凌如果知道今天这样的事会怎么对付缪司?不,那样眼看着缪司被车撞的痛,她已经不想再承受一次!

    林姗窈猛地把自己的手从缪司的手里挣脱出来,将缪司推得远远的,然后对记者说:

    “记者先生,您别误会哦,我和缪司只是好朋友的关系,我们之间是清清白白的!刚刚是我跟一个酒会上的名媛有点小矛盾,缪司帮我,带我逃出来而已。现在没事了,我要回去找我男朋友了,缪司你也该干吗就干吗去吧,拜拜。”林姗窈说着,就转身准备回去,一转身,她便倒吸了一口冷气,心脏差点要跳出胸口,此时此刻,白陌凌居然站在她的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和缪司。

    看白陌凌如此生冷表情,林姗窈害怕极了,连忙好声好气地上前拉住他:“陌凌,你别误会,你听我解释,听我解释。”

    白陌凌转过身,理也不理她,直接往里面大步走。林姗窈朝缪司做了一个“快走”的手势和表情,便战战兢兢地去跟上白陌凌。

    缪司很无奈,他知道林姗窈这样做有她的想法和道理,他不能冲动,他只能听她的,黯然离去。

    白陌凌没有停步,一口气疾步走到了商业酒会的一个包厢里,林姗窈跟了上来,不住跟他解释,白陌凌一个字都没听进去,他直接把包厢门重重关上,然后反锁了。

    林姗窈这才察觉到了异样,她开始瑟缩后退:“你要干什么?”

    白陌凌红着一双漂亮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林姗窈,他那深邃狭长的眼睛里,除了怒意和怨恨,似乎还有点点碎裂的月光,那是所谓的心伤吗?林姗窈看不懂,也不想去懂,她现在,只是觉得很害怕很慌张很无助。

    “我跟缪司真的没什么,就是我被人绊倒他救了我,他帮我教训那个人,教训完后怕那人找麻烦,拉着我一起跑。在酒会上我们也是偶遇,我真没想到他也会来。你要相信我!”林姗窈说。

    “你是不是根本就忘不了缪司?”白陌凌上前一步,问。

    “你在说什么?跟我们的话题没有关。”林姗窈不想说这个话题。

    “你根本就忘不了他,对不对?只要他一出现,你的心魂都失去了,一双眼睛全部跟着他走了。”白陌凌再上前一步,抓住林姗窈瘦削的肩膀问。

    “你很无聊你知不知道?我不想跟你说这个话题。”林姗窈说着就往门边跑,要去开门,白陌凌却率先挡到门前,然后将林姗窈抱起,扔到了包厢的宽大沙发上。

    “你干什么?请你冷静一点。”林姗窈害怕极了,从沙发上坐起来,往角落位置躲。

    “我要干什么?你应该很清楚。”白陌凌的眼睛里闪着一片沉郁的火星,他呼吸的热度喷薄,他开始脱自己的衣服,他先脱掉了外面的西服,然后开始解自己的衬衫纽扣,他健美宽阔的胸膛随着衬衫纽扣的解开,一点一点地暴露在空气中。

    “你疯了!现在是大白天!现在外面还在开酒会!”林姗窈涨红了脸,着急地大叫,抱住自己的全身,往角落里躲得更猛了。

    “你最近不是很听话的吗?我要你怎样你就怎样,怎么现在又不听话了?是不是因为你看到缪司了,你知道他也在酒会里,你怕他知道我们在干这样的好事?”白陌凌已经脱光上衣,完美的身材暴露在空气中,古铜色的肌肤,八块腹肌,黄金比例切割的身形,标准的倒三角,瘦腰宽肩,无可挑剔,像一尊活体雕塑,散发着致命的诱惑力,他逼近林姗窈。

    “你别过来,陌凌,你冷静一下,求求你,不要在这里。我们回家都可以。”林姗窈快要哭了。

    “我就要在这里,我要让缪司听到你在我身下怎么呻吟!”他漂亮眼睛里的火苗越烧越旺,灼热烫人,他逼进一步,再进一步。

    “不……”林姗窈哭出了声,但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白陌凌扑倒了,他咬牙切齿地说道:“我要你忘掉他,只能记住我!”然后,他像一位嗜血的恶魔,在林姗窈的尖叫声中,将林姗窈身上的白色晚礼服瞬间撕得粉碎。

    不留余地的狼吻。

    被咬破的红嘴唇。

    健美背部的汗水。

    红至发紫的吻痕。

    精瘦颤动的腰部。

    抓破皮肤的指甲。

    雨点一般密集的欢爱证据。

    被折腾到没有力气的玉白身体……

    林姗窈的哭泣和挣扎被悉数吞没在白陌凌越来越粗喘的气息中。

    如果你的心暂时还没办法爱上我,那我先让你的身体记住我。

    就算让你恨我,也总好过我在你心里不留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