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讨帐(一)

九天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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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工作,将成为重要的测评之一,工作能力,绩效,机关的考核,都将成为决定性的因素……”

    随着张治国在机关大会上的宣布,副科级的选拔,正式提上了宁山乡的日程,正如张治国所说,扶贫工作,将会是选拔中重要的一环。

    只是,背上贫穷二字的地方,无一不是地处山区,或者缺乏资源与活力,这样的地方,经济想在短时间内得到卓有成效的提升,可谓难上加难。

    而在副科级提拔的面前,这些似乎都不是问题。

    在考核正式开始的当天,曹克奇便通过父亲,将上河村定为财政局的扶贫机构,为上河村争取了一百万的扶贫基金。

    而陈可风则为下河村引来了一笔投资,秦阳市电缆二厂在宁河之畔,投资五百万建了个分厂,并在投资之初,便承诺厂里的工人将优先考虑下河村村民。

    用毛小虎的话说,这还算投资啊?电缆二厂是秦阳市属企业,年产值五个亿,投资五百万办个分厂,还不是市长陈兴林一句话的事?

    然而,对于下河村和宁山乡而言,这却是莫大的荣耀,五百万不算什么,但电缆二厂的工人却属于国家编制,进入电缆二厂,相当于直接端上了铁饭碗。

    而厂建在下河村,下河村和宁山乡都有一定的话语权,这才是真正让人兴奋的东西。

    一时之间,陈可风和曹克奇成了宁山乡的风云人物,曹克奇年少多金,大手笔的请客送礼,迎来不少人的青睐,而陈可风的父亲是秦阳市长陈兴林的消息一传出,同样引来许多机关干部的亲近。

    相比之下,同为副科级候选人的基金会主任赵明博却是无声无息,甚至在电缆二厂分厂奠基的当天,选择了请假,这让不少人大跌眼镜之余,也认为赵明博确实不堪一击。

    毕竟,副科级的提拔,关系占据着犹为重要的地位,曹克奇和陈可风均有着深厚的背景,相形之下,赵明博虽然是名牌大学学生,但出身寒门,却是致命的弱点。

    没有人知道,在他们关心着副科级的时候,赵明博来到了秦阳市。

    兴林路,世纪花园。

    赵明博与胡元礼兄弟站在世纪花园的对面,遥望着这片秦阳市最繁华地段的别墅区,世纪花园共有十幢别墅,每幢市值都是天价,能够住在这里的人,需要的绝不仅仅是财富,还要有相当的地位与权势才行。

    叶明伦出身秦阳草莽,靠着收保护费起家,后转行煤矿房地产,在江南省黑白两道畅行无阻,是以胡元礼兄弟铤而走险,绑架了叶明伦的女儿之后,至今仍心存余悸,得知赵明博打算硬闯世纪花园,两人连连摆手,直言那和找死差不多。

    “走吧,我请你们吃饭!”

    世纪花园的对面是一家烩面馆,正值午饭时间,赵明博索性带着两人去吃烩面,一瓶白酒就着牛大骨,吃得三人口手皆油,赵明博向二人道:“等钱要回来,你们打算干什么?还继续建筑行业吗?”

    “这行太难了!”胡元礼摇头,“活好接,但帐太难要了,要是钱能回来,我就回老家,老婆孩子热炕头,做点小生意能养家糊口就行了!”

    胡元礼却借着酒意,道:“哥,那和等死有什么区别?人能来这世上一遭不容易,我们窝囊没什么,总得给孩子留点儿什么吗?反正我不回去,死,我也要死在城里,变成城里的人!”

    “是变成城里的鬼吧?农村有什么不好?”

    胡元信不服气的辩驳着,两人说话的功夫,赵明博却站了起来,他的眼睛一直没离世纪花园的入口,刚才的一瞬间,他忽然看到一辆奔驰驶至世纪花园,从车上下来的,赫然是朱锦明的姐姐,朱晓雅。

    阳光之下,朱晓雅风姿绰约,犹如风中杨柳,摇曳生姿,赵明博快步追了上去,眼看朱晓雅即将进入世纪花园大门,赵明博叫了一句:“晓雅姐!”

    朱晓雅闻声转身,看到赵明博,粉面上顿时露出一抹惊喜:“明博,你怎么在这儿?”

    “路过,你呢?”

    “我去给学生补课,明博,晚上别走了,我给你做好吃的,爸妈也挺想你的!”

    “爸妈想我,姐呢?”赵明博随口开一句玩笑,却看到朱晓雅玉腮微微泛红,有若桃花盛开般艳丽,赵明博顿时心中一跳,改口道:“好,我看事情处理的早晚,到时再和姐联系!”

    “好吧!”

    朱晓雅不再说什么,转身进了世纪花园,赵明博愣了片刻,方才转回了烩面馆。

    其时胡元礼和胡元信已经吃喝完皆,剔着牙缝等赵明博付帐,胡元礼苦着脸道:“兄弟,我们的钱都给急需用钱的工人发工资了,现在一分钱都没了,你别怪我们无耻啊!”

    跟着胡元礼兄弟的都是亲朋好友与乡亲,那边工程款要不回来,这边却是父老乡亲要帐,两人抹不开脸,只能挑应急的先打发,自己反倒穷得叮当响,赵明博打发完帐,递给两人500块钱,“你们找个地方住下,等我消息!”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胡元礼接过钱,迟疑了一下,才接着道:“兄弟,钱要是实在要不回来,就不要了,你别把自己搭进去啊!”

    “是啊兄弟,你为我们做到这一步,我们就感激不尽了!你没必要把自己搭进去!”

    鹰愁崖下的亡命之徒,能说出这番话,倒令赵明博感慨了一番,他们为了讨帐,可以不要命,不要钱,但却保留着农村的质朴。

    相比之下,身为富豪的叶明伦,却是面目狰狞,惊人的无耻。

    时间尚早,赵明博找了个洗浴中心,舒服的睡了一觉,直至夜色渐起,秦阳隐入黑暗之中,赵明博方才来到世纪花园。

    华灯初上,世纪花园的门前,保安人员比中午多了四个,进出之人,皆有保安仔细进行盘查,赵明博绕着世纪花园围墙走着,到了一处僻静无人的角落,方才翻身而过!

    庄园式的建筑,一幢幢超豪华的别墅,在夜幕之中恢宏大气,各具特色,却又布置的如同苏州的园林,典雅奢华仿佛古代帝王的宫殿。

    只是,哪一幢才是叶明伦的别墅?

    看着眼前的一幢幢别墅,赵明博犹豫了片刻,方才籍着夜色向前走去,巧合的是,远端传来了几声野兽的叫声,赵明博立刻分辨出,那是藏獒的声音!

    而赵明博听胡氏兄弟说过,叶明伦的别墅,终日都有藏獒游弋巡逻!

    赵明博循声找去,很快便至了别墅近前,四层古香古色的建筑,院中亭台楼榭,假山流水一应俱全,透过电动的大门,可以看到里面灯火辉煌,有人和藏獒来回走动!

    显而易见,别墅戒备极为森严,除了明桩暗桩之外,赵明博在庄园内至关重要的地方经过的时候,还发现了监控设备,只是以赵明博之能,这些监控设备在他眼里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如果赵明博想的话,赵明博可以通过无数次而不让监控的人发现。

    赵明博灵巧的在园林内穿行,庄园里保安人员虽然众多,但是所处位置都有死角留下,而赵明博偏偏是潜伏的专家。

    根据赵明博的经验,富豪们大多喜欢住在三楼,赵明博顺着下水道攀援而上,很快便到三楼,开窗进入房中。

    房间极大,淡雅、娴静的碎花窗帘,和春芽般颜色的被套,给人以清新自然的感觉,宁静柔和的墙壁颜色,还有浅色的羊毛地毯,无不令人温馨、舒适,一张心形大床摆在中央,一股淡淡的清香飘荡,仿佛处女的体香,在空气中不经意的浮动。

    似乎是少女的闺房,赵明博刚刚作出判断,便听到一阵哗哗的流水声,而发出声音的地方,是一处半透明的磨砂玻璃,隔着玻璃与蒸腾的雾气,赵明博亦能看到里面凸凹有致、若隐若现的身体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