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第一百九十四章强人贝斯汉一

饽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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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统一政令和军令,马冲在月前决定,各个团的建制和番号不变,但每个团的下属大队全部改变称呼,统称为营,原来的大队长成了营长,马王谷作为卧虎山的分支,拥有步兵营,骑兵营和警备营。 步兵营的营长是贝斯汉,骑兵营的营长是白族领袖颂金的儿子阿里扎,警备营的营长是潘大海。

    大队改称为营后,马冲迅速对各营的建制进行了修改。营下设连,连下设排,排下设班。这样,一支拥有了现代军队编制的大梁军已经初步成型。

    马王谷在遭受了上一次几乎毁灭性的的攻击之后,重建工作正在陆续开展着,虽然时间过了有几个月了,但上次战争的影响依旧存在着。马王谷的人谈及羌笛人,尤其是羌笛骑兵还是心有余悸,只要是听到了成群的马蹄声或是看到浓尘滚滚,就立刻惊慌失措。

    好在邢敏来了,她协助王马重新恢复谷内的生机,修复破损的城墙,康复谷内百姓和守备部队的心理。来到马王谷已经两个多月了,邢敏之所以每天都忘我的工作着,一方面是因为自己需要极力的工作去改造自己,消除因为自己的错误导致乔戈里丧生的遗憾和愧疚。另一方面也是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马王谷的人,力争人人参与重建,早日恢复马王谷原来的繁华。

    但闲下来的时候,邢敏总是郁郁寡欢,潘大海知道母亲的心思,她在想马冲,想着自己的儿子和女儿。但更多的还是想着马冲。平心而论,潘大海对马冲也是颇有怨言的,但经过在斥候大队的改造和来到马王谷后统领警备大队,潘大海越来越觉得马冲当初处置自己是正确的,因为他也经历了马冲同样的事情。

    从那时候起,潘大海才明白,什么事情轮到自己身上才知道,否则永远不会感受到。马冲没杀了自己已经算是天大的恩情了,他只有以死相报才能弥补自己曾经的罪恶。他把细五和细五娘都接到了马王谷,细五娘有了他的孩子,他必须要负责任。但是在一次战斗中,细五被俘了,原以为胆小如鼠的细五会叛变投敌,但谁都没想到,细五竟然大义凛然慷慨就义。当尸首被运回来的时候,细五娘昏厥了,流产了。

    之后细五娘给潘大海留了一封血书后,上吊自尽了。

    潘大海抱着细五娘的尸首痛哭流涕,他此生亏欠这个女人的,却再也不能看到她了,再也偿还不了自己的债了。

    好在娘来了,以后他又有了说话的人了。

    这一天王马突然召集几个大队的大队长,连邢敏也叫了去。王马的表情很是着急。看来一定是有大事要发生。

    邢敏问“王前辈,这是怎么了?忧心忡忡的。”

    王马看了看邢敏,眼前的这个女人虽说是被贬到这里来的,但名分仍在,马冲只是恼怒她擅做主张,并没有将她贬为庶人。所以他还是以二夫人来称呼。

    “二夫人还真让你说对了,我在北方设了一个秘密的联络据点,这是主公也知道的事情,但现在那里出现了问题。秘密收购的粮食运不出来,你说急人不急人。”

    “据点没有人护送吗?”

    “送了,但是出来一批粮就被羌笛人劫一次,已经三次了。羌笛人也算是摸透了规律,似乎也察觉到了那个据点的所在。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对据点发动攻击,据点要是被摧毁了,筹集和收购到的粮食就全落入羌笛人之手了。”

    “粮食大概有多少啊?”问话的是阿里扎。骑兵大队的大队长。

    “足够我们马王谷吃喝三个月的。”

    “这么多!”众人都愣了。

    “为今之计只能是派人去接应了。”邢敏皱着眉看着王马。

    “是啊,所以我把你们都找来了,出出主意,派谁去比较合适。”

    阿里扎第一个站了出来“这个事情交给骑兵大队最合适了,我们的马快,不出几日就能护送回来。”

    邢敏略微想了想“不好,你们的目标太大了,况且这段时间你们经常去北边的羌笛人部落打秋风,很多人都认识了我们的战马和旗帜。你们太扎眼了,去了就得等于告诉人家,这是马王谷的粮草,会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贝斯汉站了出来“还是我们步兵去吧。一来没人认识我们,二来我们的目标也小,三来我也要检验检验步兵大队的训练成果。四来让他们都见见血,日后上战场也不会惧怕。”

    王马一拍巴掌“得了,就你们去吧。最好明天就出发,事不宜迟啊。我担心会节外生枝啊。还是小心点好。”

    贝斯汉抱拳,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改成了敬礼“既然事不宜迟,那么步兵大队的一个中队,下午就出发。放心,我们早就做好了随时出征的准备。”

    当日下午,贝斯汉就带着自己步兵大队所属的一中队出发了。他们此行要急行军150里,然后渡过大浑河,再急行50里后在密林道接应粮草。临出发前,贝斯汉事无巨细,要求每个随队出征的人,都要准备十天的干粮和水,准备三双鞋子,准备一床棉被,准备一张弓、四壶箭和两把匕首以及马冲要求大梁军人手一把的工兵铲。最后还要每人背着四支投枪。

    如果算上手里的大刀,每人的负重是40斤左右。这在古代的单兵负重来说,已经超过标准。这么多的东西让出行的人苦不堪言,别说急行军了,就是背着这些东西走上个十里八里的也累够呛。但大梁军的人有一点好,就是绝对服从命令,这一点是他们从军的第一天就牢固树立起来的信念。

    贝斯汉的步兵大队,尤其是一中队是他的嫡系,他就是从这个中队里一步步的升到了大队长之职。所以一中队的作战最为彪悍,人人不畏死。有这支虎狼之师接应粮草,王马还是比较放心的。

    为了加快行军速度,争取早一天到达,贝斯汉在急行军了一个下午后,稍微休整就即刻出发了,夜间行军对于很多部队来说都没有开展过,有时候很可能因为天黑路滑什么的,走丢了人,但他贝斯汉有办法,他用绳子从头栓到尾,把每个人的身上都绑上绳子,这样即便有一人掉队,全体人员都能知道。为此他还专门拉出队伍去野外试验过,绝对有效。

    经过了一下午和一夜的行军,一中队终于到达了休息区,将士们很快的就睡着了。这时候棉被就起了作用,深山老林里的温度绝对要比外面低很多,盖着棉被睡觉还真是御寒保暖。将士们睡得那叫一个香啊。

    一名副官过来说“大队长,他们已经超过了休息的时间了,要不要叫起来。我刚才看了,连一中队长李刚都睡死过去了。那呼噜打的,别提了。”

    贝斯汉揉了揉眼,使劲让自己清醒一些“他们睡了我不能睡啊,你看这是我们的下一个目的地,距离这里大概有70里”

    “大队长,昨天我们的急行军已经走了100里了,哪里还有70里地啊,按照地图的标志,再有50里就到了大浑河了。”

    “你个傻蛋,你忘记了大浑河现在是河水暴涨的时候吗,我们要是等它落潮,起码要半天加一夜,多走20里,我们能节省出一夜的时间来。怎么算账的?少给我添乱,滚,滚,滚,滚一边睡觉去。”

    副官被批评了也不生气,贝斯汉是个表面上大大咧咧的,好骂人,但心思却十分的缜密,什么事情都会预先算计好。没有把握的事情绝对不干,吃亏赔本的买卖绝对不做。他是那种只能占便宜,还占起来没够的那种人。

    看着熟睡中的将士,贝斯汉的眼光迷离了,他不是不心疼自己的战士,但是他要从严从难的要求他们,只有这样才能增加在战场上生还的几率。他挨着个的为战士们捂好被子,到了李刚那里,这个家伙睡得鼻子都冒泡,贝斯汉那个乐啊,但没敢笑出声,他怕惊扰了战士们的美梦。

    他一个人来到了树林外面,站岗执勤的哨兵看到了他,立正敬礼,贝斯汉摆摆手“你去休息会吧,我来给你站岗。”

    “大队长,我才接岗一个时辰,你最多也就睡了一个时辰,还是你去休息吧,我们苦点累点没啥,你是主将,是我们的主心骨,你不能倒下。”

    “妈个巴子的,老子叫你休息,还整个老子要倒下。混蛋玩意,赶紧的去睡觉,天大亮了还要赶路呢。”贝斯汉用力的敲了一下哨兵的脑袋,哨兵赶紧将手里的长枪交给贝斯汉,捂着脑袋跑开了。贝斯汉看着哨兵的背影笑了。

    站在林子外,清晨的新鲜空气阵阵的透过贝斯汉的鼻腔,他想起了自己的妹妹,这个有着极强亲和力的女娃子,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原本他是想把妹妹带到身边来照顾的,毕竟家里的人都死了,只有兄妹俩相依为命。但妹妹却想着加入猛虎营。那个一般男人都害怕的地方。鬼知道这个丫头疯起来又出什么幺蛾子。贝斯汉正在想着,忽然他似乎听到了马蹄声,他急忙趴在地上仔细的聆听。

    贝斯汉忽然从嘴里吹出了一阵长长的口哨。这是步兵大队都知道的口哨声,代表了紧急情况即将发生。睡觉中的一中队将士们立刻起来了。睡得鼻子冒泡,嘴巴流水的李刚也醒了过来。

    训练有素就是训练有素,一中队的人起来了,没有一个出声的,收拾背包,拿起武器,进入战斗状态都是一气呵成的。动作麻利绝不拖泥带水。要是马冲在,他肯定高兴。

    李刚悄悄的来到贝斯汉的身边,小声问“大队长,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