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册封国士

蚕茧里的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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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在巨兽上的那个少年……他……他是那个连氏部族出来的易云?”

    陶氏部族的族人们,吃惊得看着易云,之前大选的时候,他们当然见过易云不止一次了。

    可是今天见到,他们愣是有些不敢叫准了。

    虽然五官轮廓是没错,可是这气质相差也太大了!

    骑乘独角巨犀,这原本在大荒民众看来就了不得了,再配上锦绣华美的飞鱼服,这两样加起来的震撼,就像是贫困山村里开进了一辆顶级豪车的感觉。

    而除此之外,易云英气逼人,气势卓尔不群,更是将这份震撼,发挥到了极致。

    有种人中龙凤的感觉!

    陶氏部族的族人们,跟连氏部族民众差不多,也都是穿的粗布麻衣,现在看到丰神如玉的易云,都有些自惭形秽了。

    原本一些嫉妒易云的陶氏部族青少年们,这时候也都嫉妒不起来了,因为实在差距太大了。

    实力不如人家,天赋不如人家,年龄比人家大,现在连长相、气质都不如人家!

    这还有什么可嫉妒的?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

    易云骑着巨兽走来,人们纷纷让路,很多人看易云的目光,都多了一份敬畏。

    这是对人杰的敬畏。

    一个人的气场,很重要。

    有气场的人,一眼看过去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凡!

    现在的易云,就是如此。

    好多陶氏部族十几岁的少女。看易云已经看得两腮飞红,眼睛中满是小星星。

    大荒的少女,对这样前途无限,实力强大。又拉风帅气的少年,实在没有任何抵抗力,当真是给易云为奴为婢都心甘情愿了。

    事实上,给国士为奴为婢,对她们来说没有任何屈辱,反而是天大的好事。

    一些已经年满二十的女孩。只恨自己早生了几年,感觉自己想跟随易云是没什么希望了,不过也有女孩心思不死,依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易云,似乎恨不得要将易云这个小鲜肉吃到肚里一样。

    十里长街,易云骑着巨兽走了一刻钟的时间。这才到了祭典广场。

    陶氏部族的这次册封仪式,声势浩大!

    为了仪式,陶氏部族专门杀了一头牛、两只羊、三头猪、五条猎犬、十只鸡,这五种家畜,可是有讲究的,它们合起来叫五牲,是祭祖最隆重的仪式。

    即便是陶氏部族。杀这么一大批牲口来祭祖,也是耗费不小。

    陶氏部族的巫师、巫婆们,也全部上阵,在祭坛上祈福。

    这仪式其实主要是冲着胡琊去的,除此之外,凡血境的陶云霄,陶氏部族培养的一些精英,还有一个小部族继承人。也都通过了神国大选,成为锦龙卫成员。

    然而已经被废去武功,甚至精神都出了问题的连成玉,自然不可能出现在这里了。

    他在最终战时,已经失去了资格。

    因为胡琊等人在,陶氏部族额外卖力,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算是他们陶氏部族告别大荒,走向中原的仪式了,当然马虎不得。

    陶氏部族至少有十万人,聚集在祭典广场,这么多人凑起来,那真是人山人海!

    这么多人,都注视着这场册封仪式,能站在台上的青年、少年,无论是谁,都让人羡慕!

    其实后面的民众,根本什么都看不见,可是他们也不愿意离开,似乎只要站在这里,就算是见证了这历史性的时刻一般。

    所有通过大选的参选者中,也只有易云有资格骑着独角巨犀。

    在胡琊等人,接受了锦龙卫赐下来的任命军书之后,易云也拿到了象征国士身份的锦书。

    这锦书,是一卷半尺长的卷轴。

    卷轴是天蚕丝织成,由丝带扎好,卷轴的两端,是檀木雕成的虎头。

    檀木入手沉重,雕工也非常精美,这种象征身份的锦书,也彰显了锦龙卫高人一等的身份。

    除此之外,作为锦龙卫精英,易云还得到了一块玉佩。

    这玉佩也是飞鱼图案,只有锦龙卫精英才能拥有,玉佩绿白相间,上面雕刻的龙鱼栩栩如生,挂在腰上,有种画龙点睛之感。

    一时间,易云本人就像是一块经过精心雕琢的美玉一般,光彩耀眼,不但有一股锋芒毕露的英气,还有一股极度内敛的华贵之气!

    如果有人说易云是大家族培养的嫡系继承人,都不会有任何怀疑。

    手持檀木锦书,腰挂飞鱼玉佩,站在广场中央,受周围十万人的注视和敬仰,此时的易云,也感慨万千。

    无怪一个国士身份,让大荒无数俊杰梦寐以求,如此荣耀,对大荒的年轻人来说,大概是人生的极致了。

    然而,易云相信,这不会是自己的极致,反而只是他人生的开始罢了。

    他丝毫没有沉迷在册封国士带来的荣耀之中,他知道,他现在的这点成就,根本微不足道,太阿神国原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全部,而且就算在太阿神国,自己也不过是最低等级的贵族而已,这个世界还有太多的东西,等待着他。

    他要去探索,去攀爬,去征服!

    仪式持续了足足三个时辰,在陶氏部族民众,充满艳羡的目光中,易云收了锦书,回到锦龙卫的营地。

    在册封仪式结束后的当天晚上,苏老头收拾行装,准备离开陶氏部族,易云得知了这个消息,他觉得,于情于理,自己都该去给老头子告了个别。

    在张坛那里打听到了苏老头的住处,易云恭恭敬敬的敲了门。

    这个雅致小院落,还有院子后面的高塔。都是陶氏部族的禁区,没有锦龙卫的准许,谁也不能进入,所以没有谁能打扰到苏劫和林心瞳。

    “进来吧!”

    门内传来苏老头懒洋洋的声音。易云推开房门,看到苏老头和林心瞳就坐在小院里。

    看到易云出现,苏老头微微呆了一下。

    此时,皓月当空,易云穿着飞鱼服,挂着飞鱼玉佩出现。当真有几分月下公子的感觉。

    苏老头并没有去看易云的国士册封仪式,他显然没有想到,易云穿上这一身飞鱼服,还有这等效果。

    林心瞳也是有些诧异,她一双美眸中,流露出几分微微的惊艳。其实林心瞳见过了不知多少世家公子、年轻俊杰,他们一个个风流倜傥,举止典雅,堪称绝代公子。

    但是……这些公子们,似乎少了易云身上那股浑然天成,没有经过丝毫雕琢的淳朴自然之气。

    人工堆砌的假山,虽然可能更加漂亮。但却不会有天然山川上的奇石那般美丽灵秀。

    “啧啧,臭小子,你穿上这身衣服,也是人模狗样的嘛!”苏老头难得的夸赞了易云一句。

    易云翻了个白眼,懒得跟苏老头扯皮,他只是说明来意,送别苏老头。

    易云还不知道苏老头这是要去干吗了,只是隐隐的觉得。他好像是要去干一件挺危险的事,因为易云注意到,提起苏老头要去的地方,林心瞳一双美眸中有些担心的意味。

    然而老头子却嘻嘻哈哈的,似乎根本没把这次行程放在心上。

    苏老头先叮嘱着林心瞳,在自己离开后要小心行事,各种关怀,那真叫一个无微不至。

    不过,苏老头也没有厚此薄彼,在叮嘱了林心瞳后,他还记起了易云。于是,苏老头拍了拍易云的肩膀,又说了一些“鼓励”易云的话。

    诸如:“你能成为大选第一也是相当不错的,虽然这个大选吧,水平实在烂的要死。”

    “你说你,只是打败陶云霄这种白痴一样的人物,竟然还被砍伤了手,你被砍伤了手也就罢了,还浪费了老子两颗碧灵丹!暴殄天物啊!”

    “没想到你还封了国士,能成为贵族还是不错的。至于这有国士封号的人嘛……在太阿神国的国都,走在大街上随便扔块砖头,都能砸出十几个来。”

    “虽然你水平不怎么行,不过你走狗屎运,弄了个紫气东来,还算凑合啦……”

    苏老头的话,让易云听得无语了。

    这老头,真是够缺德的,他好像不损人就不会说话了。

    不过知道老头要走,而且去从事一项危险的活动,易云也懒得跟他争,他说什么自己就听着算了,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月上中天的时候,苏老头终于走了。

    他一个人穿一身白袍,骑着一匹不知道哪里弄来的小红马,苏老头信誓旦旦的说这小红马是麒麟种,但是易云怎么看都觉得这小红马的样子有点逗比,尤其是苏老头胖胖的大屁股坐上去之后,小红马一下子被老头的屁股吞下去半截。

    看着苏老头的肥硕身影,还有贴在马脖子上的丰满肚腩,易云脑袋上冒出了三条黑线……

    “驾!”

    苏老头很骚包的喊了一声,小红马甩开蹄子,吭哧吭哧的跑了,易云真的很怀疑,这迷你的小马能不能经得住苏老头的体重。

    月光如水,苏老头一人一马,在月下疾驰,奔向了茫茫大荒。

    远远看过去,易云竟是觉得这场景有了几分意境,前提是,苏老头如果不那么胖的话……

    荒野上,竟是回荡起苏老头的歌声,听起来还挺悲壮的——

    天苍苍兮枯草黄,策马奔腾兮走四方。

    餐风露兮寝天地,探得龙巢兮霸神荒。

    仰天笑兮狼烟起,万里山河兮封侯王……

    ……

    苏老头一边唱着豪迈的歌曲,一边怀揣着易云给他烤十几只烧鸡,踏上了茫茫征程。

    落在后面的易云听得再度无语了,这死老头子从哪儿抄来的歌?跟他半点不搭调好不!(未完待续。。)